环境监测是一个涵盖多个方面的综合性过程,旨在全面评估环境质量、预测环境发展趋势,并为环境管理、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等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监测项目如下:
大气环境监测:包括空气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PM2.5、PM10)、臭氧、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等。
水环境监测:涉及物理指标(如温度、色度、浊度)、化学指标(如pH值、溶解氧、重金属、有机物等)和生物指标(如细菌、病毒、藻类等)。
土壤环境监测:检测土壤污染物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石油烃等,以及土壤肥力、酸碱度等。
噪声和振动检测:包括城市噪声、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振动等。
辐射检测:包括天然辐射和人工辐射,如宇宙射线、放射性物质等。
环境监测执行哪些标准?
环境监测有一些专业的术语,例如空气质量指数(AQI)。
AQI是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AQI的值在0~50表示当日空气质量状况为一级(优),51~100为二级(良),101~150为三级(轻度污染),151~200为四级(中度污染),201~300为五级(重度污染),300以上为六级(严重污染);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六种污染物污染程度,主要用于评价全年、半年等一定时期内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环境质量连续监测是指在监测点位(断面)采用连续监测仪器对环境空气、环境水体质量进行连续的样品采集、处理、分析的过程。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是用于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数值范围0~100。EI≥75为优,55≤EI<75为良,35≤EI<55为一般;20≤EI<35为较差;EI<20为差。
2015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5〕56号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简称《方案》)。该《方案》分总体要求;全面设点,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国联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依法追责,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6部分20条。
《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环境监测设备推荐:
9100FIRair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环境空气分析仪,是公司研发团队在掌握国外先进技术前提下,自主研发的一款测量环境空气的傅里叶产品。主要应用于环境空气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对有剧毒性的有机化合物进行快速鉴别和监测,结合监测结果为相关部门制定应急方案,尽可能提高应急处理效率。